印发《关于张家界航空职院加强各类比赛、竞赛活动预算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各单位:
现将《关于加强各类比赛、竞赛活动预算管理的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
2016年5月4日
张家界航空职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印发
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加强各类比赛、竞赛活动预算管理的规定
按照财务管理要求,为加强对各类比赛、竞赛活动预算管理,经学院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。
一、实施范围
学院举办、参加院内外各类比赛、竞赛活动,需要使用学院经费的,按本规定执行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学院举办的比赛、竞赛活动,承办单位应事先制订活动方案;
2.学院参加的院外比赛、竞赛活动,根据举办机构文件要求,按学院公文阅办程序办理,承办单位制订参赛方案;
3.制订的活动方案或参赛方案,必须包含经费使用的详细预算,拒绝“一口价”;
4.使用经费在5000元以内的,报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,5000元以上的,还需报院长签字同意;
5.根据院领导签字同意的方案,财务处履行借款和报账手续;没有此依据,财务处不允许办理借款和报账手续;
6.预算中包含单项物资或服务采购、且资金超过5000元的项目,必须按照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,实行院内招标。
三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学院财务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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