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单位:
现将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4月22日
张家界航空职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
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
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打造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、又具备较强的专业动手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,强化教师实践能力锻炼,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、文化素质,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,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。
2.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,能熟练的主讲二门及以上课程,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,教学效果好。
3.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、技术应用能力。
(二)教学能力与专业技能要求
1.教学能力要求
⑴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。
⑵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:
①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
②具有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五年;
③取得硕士以上学位,教学工作满二年。
2.专业技能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:
⑴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;
⑵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高级工(三级)以上职业资格;
⑶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(高职教师组)二等奖以上奖项;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奖项;
⑷具有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3.以下几种情况不参加认定:
⑴公共基础课教师;
⑵所教专业课程与其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方向不一致;
⑶心理咨询师、裁判员、教练员。
二、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程序
1.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,一般为每年九月份。
2.凡符合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,应提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(行政处室人员向专业所属系部申请),填写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申报表》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3.各系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初审意见,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,连同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申报表》及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,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认定。
4.学院发文公布通过资格认定的“双师型”教师名单,并颁发“双师型”教师证书,组织人事处备案。
三、“双师型”教师管理办法
1.各系部优先安排“双师型”教师参与校本教材编写、项目开发与建设、主持或参与本专业范围的实验项目、实验装置开发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。
2.学院在职称评聘、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培养、名师及评先评优推荐等方面,向“双师型”教师倾斜。
3.学院每年优先选派“双师型”教师参加专业、行业的交流会议,或到国内外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发达地区考察学习。
4.各系部要积极与企业、行业联系,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,鼓励“双师型”教师到企业参与顶岗锻炼,提高实践动手能力。
5.“双师型”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特别是实践性教学任务,积极参与本专业培养计划制定,提高系部教学水平。
6.一次性发放“双师型”教师特殊津贴2000元。
四、附则
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,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申报表
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
申 报 表
姓 名
工 作 单 位
申 报 专 业
申 报 类 别
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
2014年4月
填 表 说 明
1. 此表使用A4纸打印,左侧装订。
2.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由所在系部审核,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。
3. 所在系部初审后要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天。
4. 如表格篇幅不够,可另加附页。
5.申报类别填高职专业大类(例:高职制造类)。
6.本表一式二份。
一、基本情况
姓 名
|
|
性别
|
|
出生年月
|
|
小二寸
正面
免冠照片
|
政治面貌
|
|
民族
|
|
从事相关
专业教学时间
|
|
学 历
|
|
学位及获得时间
|
|
高校教师
资格证编号
|
|
教师系列
专业技术职务
|
|
非教师系列
专业技术职务
|
|
专业职业资格及等级
|
|
参与专业技
能竞赛项目
及获奖等级
|
|
主要专业培训经历
|
起止时间
|
培训单位
|
培训项目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企业相关专业领域主要工作经历
|
起止时间
|
工作单位
|
所从事专业领域及岗位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*在审核中不能确认的职务和资格,请系部在上报时加以注明。
二、专业教学工作经历
备注:课程性质栏填写理论、理实一体、实习或实训
三、认定意见
系部
意见
|
负责人签字:
(公章)
年 月 日
|
组织
人事处
意见
|
(公章)
年 月 日
|
主管
院长
意见
|
签字:
年 月 日
|
评审组
意见
|
评审组长签字:
年 月 日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