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教育厅着力构建上下联动、横向协调、便民利民、高效优质的综合型服务平台,将阳光服务理念化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,以教育阳光服务赢得百姓满意。
搭建服务平台。在省、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建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,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教育阳光服务站、点,进行现场服务。以湖南教育政务网站为主站,进一步统筹政务网站、电子监察、领导信箱、举报热线等信息资源,运用微博、短信、微信等便民方式,推动教育行政服务网络化,最大限度方便群众。
提供优质服务。在教育阳光服务中设置办事指南、政策咨询、信访接待、投诉受理、舆情回应、信息公开、决策服务、督查督办、政民互动等功能,重点突出决策服务功能,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落实。加强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、学校、家长、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络沟通,建立健全多元、开放的教育公共服务机制。进一步梳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审批、收费等服务事项,能下放的服务事项和权限依法下放。同时,依托平台定期开展民情走访、结对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,为边远山区、农村群众提供服务。
强化保障措施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,梳理、清理并严格规范教育信息公开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等事项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阳光服务中心、站、点专用办公场所;配备教育阳光服务中心、站、点专兼职工作人员;安排基本建设和日常运行专项经费;推动行政权力“触电、上网、串联”。建立健全首问负责、一次性告知、服务承诺、限时办结、信息公开等相关规章制度;规范服务流程,简化办事程序,缩短办事周期,提高办事效率;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,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,不断推进教育阳光服务的深入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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